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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都斛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12-13 09:30:56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辖区有关规范养殖用海事项通告如下:
一、都斛镇海域范围内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养殖用海(含设置的养殖设施及养殖物)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主动到都斛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电话:0750-5256033)进行登记。
二、逾期不登记的涉嫌违法养殖用海的养殖设施及养殖物,我镇将一律按无主设施依法处置,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所有法律后果均由涉嫌非法用海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三、我镇将从严管控和依法规范目前辖区范围内存在的养殖用海行为。从即日起,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都斛海域内新增未经依法批准的违法养殖设施。相关部门若发现新增违法养殖设施,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养殖设施及养殖物依法组织进行清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都斛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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