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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川岛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7-12 15:47:04 |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7月12日下午15时至19时开始对川岛镇辖区内人员开展预警式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根据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详见附件)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二、持黄码的居民朋友,到就近医疗机构黄码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持红码人员请原地停留,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村(社区)寻求上门帮助。
三、请佩戴好口罩、携带手机,提前登录“粤核酸6”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身份资料,截图保存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以便采样现场的快速高效查验。老人、小孩没有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单独前往采样、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村(社区)人员,请您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联系电话号码的纸条,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为您提供指导帮助。
四、检测时请主动出示“粤康码”“采样信息二维码”,并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五、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并及时向村(社区)报备说明情况。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3个月内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
六、本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请减少流动,暂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保持社交距离。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请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川岛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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