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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小学、中学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各项艺术作品组织送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下午5时前。
二、“阳光下成长”项目报送
(一)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少年宫等有关单位在读中小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人员。
(三)活动项目类型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等。
以上项目各单位可按照江门市要求(江门文件附件1、6)报送1—2个节目。
(2)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以上项目各单位按照江门市要求(江门文件附件1、6)报送2—3幅。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以上项目各单位按照江门市要求(江门文件附件2、4)报送,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各单位可按照江门市要求(江门文件附件3、5),积极发动校长、艺术教师等参与活动,各单位可报送1篇以上。
(四)报送方式
所有作品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tsjyys@126.com,作品原稿、视频、光碟、节目报送汇总表、优秀案例、优秀案例申报书等送到教育局卫健所(106室)。
联系人:阮燕芳,5516142。
附件:1.《江门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2.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优秀案例申报书、节目报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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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9日
台教办〔2021〕30号 关于征集艺术作品参加江门市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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