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条“《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其他场所兼营以上娱乐服务的,适用本办法”。如你所咨询场所符合上述条件,则应当按照《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办理相关证照。
来源:广东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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